近年来,国内公立医疗机构针对诊疗环节、服务行为多次进行调改。2011年,宁夏银川市率先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模式,这无疑是公益医疗服务领域的一次重要改革。银川模式运行3年,已有2万人次受益,未发生一例逃费现象。今年4月,宁夏决意将此诊疗模式全面推开。此种“零门槛”公益医疗服务能否扩展到自治区、市级医院,尤其是能否在三甲医院推行?《经济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在对危急重症实施‘绿色通道’后,2011年银川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启动‘先住院后付费’的诊疗服务模式,运行3年,效果非常好。预期风险不仅没有出现,而且在2万多例受益百姓中,没有1例逃费现象。”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副处长朱建忠说。
朱建忠介绍说,“先住院后付费”操作起来很简单,即患者在办理并与医院签订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后即可住院,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结算费用时,患者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
百闻不如一见。4月13日,记者来到银川市“先住院后付费”第一个启动点永宁县医院。一进门,只见宽敞整洁的住院大厅里悬挂着“先住院后付费”的牌匾,下面的电子屏幕上显示出服务对象、诊疗科室、服务流程等。
永宁县医院副院长刘青华说,2011年8月,“先住院后付费”首先在永宁县8家乡镇卫生院试点推行,2012年3月在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妇幼保健所3家县级医院全面推开。
永宁县卫生局医改办主任邹成告诉记者,“‘先住院后付费’试运行3年,只有3例仅拖欠一个月住院费随即补交,这一切缘于银川的配套机制跟上了。”邹成介绍说,一是实施医保资金预拨制度,即根据“即时结算支付、总额适度控制”的原则,医保基金预付按照年初人社部门确定的总额预付方案支付;二是建立欠费追缴机制,即患者如未按照协议要求如期付款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医院可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冻结其社会保障卡(医保)账户,暂停其社保(医保)待遇;三是建立诚信就医信息系统,即建立“黑名单”信息平台,将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名单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当该患者再次住院时,各试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
永宁县试点效果这么好,能否将此诊疗模式推广至自治区、市级大医院?能否将其外延扩展至“先看病后付费”和“先手术后付费”呢?记者采访了银川市卫生局副局长刘东鹏。刘东鹏认为,与县级医院相比,自治区、市级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的诊疗患者群体对象不同,其享受国家补助资金数额有限、诊疗病种难易程度及治疗费用多少都有很大差别,因此,全面推行有难度。但他介绍,自治区政府已决定今年4月起在全区县(市)内公立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全面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模式。
专家认为,“先住院后付费,对诊疗患者意味着‘零门槛’,这种模式的推行是医疗改革的又一突破口。此模式在县级医院持续发展没有悬念,但能否在大医院推广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