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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资将成中欧合作新引擎
□ 陈 建

近日,第二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举行,双方就协定的一系列重要概念性问题交换了意见。中欧商签稳定、透明、平衡的投资协定,将是把互通有无的简单买卖型贸易合作向各领域联动的复合型经贸合作提升的重要一环,不仅有利于促进中欧双向投资增长,而且有利于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欧经贸合作呈现“爆发式”增长。中欧双边贸易额在10年间翻了两番,2013年达到5591亿美元。欧盟已连续10年保持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中国则连续11年成为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中欧经贸关系已是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经贸关系之一。

然而,相比贸易额的明显增势,中欧投资额却显失衡,投资合作远未达到两大经济体本应拥有的规模。根据欧盟官方统计,中国在欧投资仅占欧盟接受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1%,而美国则占21%;欧盟在华直接投资仅占欧盟海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至4%,而在美投资则占30%。中欧经济关系的发展,迫切需要从贸易为主导向“投资+贸易”双轮驱动的模式转型升级。

中欧商签投资协定,将对双方投资乃至经济合作产生重要影响。对于欧盟来说,尽管当前其已逐步摆脱主权债务危机困扰,但经济依然复苏乏力,诸如汽车和装备制造等传统行业由于欧洲市场萎缩而日趋艰难,对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市场和资金需求处于上升阶段。对中国而言,目前经济发展正处于换挡增效、转型升级的关口,也需要借力欧洲一流的技术、品牌和工业设计能力等优势。加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不仅有利于推进中国相关领域开放进程,也将对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添助力。

与此同时,在国际经贸体系中,欧盟是国际规则的守成者和未来发展的重要决策方,中国则已经从过去的被动参与者,发展为推动全球贸易乃至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中欧之间既有竞争,更需合作。大到宏观层面的全球贸易与投资体系建设,如世界贸易体系发展、全球投资与仲裁规则的确立、国际发展援助政策以及国际组织合作等,小到微观层面的国有企业竞争中立、企业社会责任、政府采购和税收合作等方面,双方之间存在诸多契合点,深化合作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自去年11月启动之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有序推进,迄今已进行了两轮。根据欧盟理事会的授权,欧盟委员会将在投资谈判中重点涉及包括降低中国投资壁垒、提升双边投资保护、提升欧洲在华投资的市场准入及增加中欧之间投资额等多项议题。对于中国而言,同样需要稳定的、公平的、透明的竞争环境。欧盟某些成员国现存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市场准入壁垒、优惠政策的落实、中方劳工签证和居留问题、社保问题以及争端解决方式等都是需要与欧盟谈判的重要事项。

与《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以及《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不同,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传递的是双边互利、合作共赢的新理念,将为缓慢复苏的全球经济激发新活力注入正能量。正如中欧近日发表的联合声明所说,“商谈并完成这一涵盖投资保护和市场准入的全面中欧投资协定,将传递双方致力于加强合作并实现更远大雄心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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