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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宣部召开专题座谈会 深入推进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实施“双移送”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中宣部3日召开座谈会,就落实中宣部等九部门通知要求、深入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进行专题座谈、专项部署,推动各地各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公信力,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痛下决心、动真碰硬,切实刹住歪风、纯洁队伍,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要求,要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加大对问题突出的媒体、媒体驻地方机构和人员,以及互联网站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的清理力度,清除害群之马、净化新闻界风气。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内部教育管理,打牢防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制度防线。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完善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完善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管理系统等,使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无处遁形。各级记协要强化新闻道德评议职能,增强执行力约束力,以有效的社会监督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协调,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对重大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要多部门联合查处,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教育警示效应。

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和中国记协等部门负责同志讲话,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北京电台等媒体负责同志发言。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记者徐硙)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通报一批新闻敲诈典型案件,其中《中国经济时报》及其记者违法案件和《西部时报》及其记者违法案件因采取“双移送”机制,狠刹歪风,切实维护了新闻采编的正常秩序,为打击新闻敲诈工作保驾护航。

“双移送”机制,即将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将查办案件发现的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工作措施。

在《中国经济时报》及其记者违法案件中,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郗永丰在担任该报社河南记者站副站长(主持工作)期间,与该报多人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以曝光负面消息相要挟,向基层勒索财物、介入企业经济纠纷、强迫企业搞有偿宣传,谋取非法利益。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依法撤销了该报社河南记者站,吊销了郗永丰等人新闻记者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该报主管单位进行训诫谈话,并将案件查办情况移送其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依法追究报社相关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在《西部时报》及其记者违法案件中,《西部时报》甘肃记者站站长马玉华、山西记者站站长田华伙同他人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以曝光山西省地方干部、企业涉嫌违法的问题相要挟,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2013年12月23日,马玉华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田华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因西部时报社未能严格管理驻地记者站和新闻采编人员,致使两省记者站站长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多名记者提交虚假材料骗领新闻记者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责成该报主管单位对该报进行停业整顿,并将案件查办情况移送其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依法追究报社相关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表示,“双移送”机制的目的是会同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在打击新闻采编个人的违法违规的犯罪行为的同时,追究新闻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严肃处理新闻单位在日常管理中的履职不力、监管失责、疏于管理、放弃责任的问题,拿起法律的武器,严肃党纪政纪,坚决遏制新闻敲诈蔓延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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