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
文件提出,做好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文件要求,各行政机关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
文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重点围绕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5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财政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四是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领域信息公开。五是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国有企业财务、食品药品安全等监管信息公开,推动信用信息公开。
文件强调,要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要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