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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粒种子能养活多少企业
瞿长福

农以种为先。春耕春播一开始,种子企业就得为抢抓市场费心劳神了。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人口大国,种子市场无疑是一个巨大丰厚的市场。那么,这个市场到底需要多少种子企业?

回答这个问题,既不能简单地以现有的持证种子企业为标准,也不能人为地设定一个框框,再以此为据“抓”或“砍”。目前资料显示,国内持证种子企业有5700多家,这一数字是从2年前的8000多家削减而来,主要通过行政标准进行淘汰整合。这5700多家种企是多还是少,仅就数字来讨论,对建立现代种业市场并不是关键之举。因为,如果大家都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多了还是少了,市场最终会见分晓,站在岸上的人不必着急。

所以,种子市场能养活多少企业,取决于谁在决定种业市场资源配置。按理,种子企业天生就是市场中的“活鱼”,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对谁也不例外。但由于种子相比其他商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种子企业在我国跟着有了一定的特殊性,过去我们对种子企业以行政掌控为主,许多种子企业直接就是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下辖的一个部门。上世纪改革开放后,各地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成长壮大,在许多行业都产生了参天大树,但在种子领域,鲜有。因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并不擅长直接经营市场。

以后虽然历经几次改革改制,许多种子企业与科研机构脱钩、科研人员下海领办种子企业等等,但种子培育周期长、投入大、风险大等特性,限制了企业快速做大做强的能力,导致市场上种子企业多如牛毛、假冒伪劣种子充斥市场的现象时有发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2013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3年内下达两份《意见》,既见种业改革的重要性,也正如专家所称,昭示着现代种业的春天真正到来。

两份《意见》一脉相承。前者要求加大育种科研投入,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后者着眼种业创新,聚焦体制改革,明确提出发挥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种子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这一改革要求,直接把种子企业推向了种子研发培育推广的前台。企业最了解农民、最懂得生产、最熟悉市场,放手让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培育品种,既解决了科研与市场脱节的通病,也找到了企业做大做强的宽广路径,所谓兼并重组、所谓加大科研投入,就成为企业的自然选择。

当然,明确了种子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并不等于企业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缺人才、缺资源、缺技术等老大难问题。以研发为例,过去种子培育研发集中在科研院所,研究人员是“事业人”,也是“企业人”。但院所与企业“脱钩”之后,研究人员算什么身份,待遇怎么保障,如果离开院所到企业任职,各种社会保障能否转移计算到位等等。按照《意见》,科研人员可以自由“流动”,但具体路径与办法,还需要在实践中解放思想、因人制宜、脚踏实地去解决。

种企强则种业兴。种子企业要真正强起来、壮起来,一方面打铁得靠自身硬,另一方面还需要政府部门在品种审定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当真正的现代种业市场建立起来,市场成为配置种子资源的决定力量,种子市场需要多少企业,将不再是一个让人担心、让人纠结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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