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平、通讯员陈逸宁从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从4月1日起,浙江省将正式启动省级公立医院和杭州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的省份,比国家要求的到2015年底完成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提前了近一年半时间。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敬告诉记者,浙江此次医改,以破除“以药养医”为切入点,采取“五环联动”,着眼于医疗服务收费、医疗保险结付、财政投入、服务行为监管及医院内部运行管理政策,建立科学规范可持续的省级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
早在2012年,浙江就已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以实施药品零差率、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此次浙江省级公立医改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省级公立医院的地位、功能、辐射面上,重点和难点是建立科学规范可持续的省级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既要体现省级医院的公益性,也要保证省级医院能够可持续发展。
据悉,4月1日起,浙江省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均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价销售,切实降低药品销售收入在业务总收入中的比例和抗菌药物占全部药品的使用比例,进一步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耗材支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在实行“药品零差价”的同时,医院将调整手术费、治疗费等,完善医药费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