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征地拆迁是个绕不过去的坎,常听一些基层干部抱怨这项工作是“天下第一难”。难在何处?除了个别被拆迁对象漫天要价外,应该多从政府自身方面找问题。
比如,一些地方往往在拆迁前绞尽脑汁宣传政策、情感攻心、承诺解忧,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一旦拆迁完成,有的就发生角色错位,对群众的现实困难置若罔闻、推诿塞责,认为“以前是我找你、现在是你求我”,致使安置工作滞后,问题越积越多。有的拆迁户长时间得不到安置,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有的土地未批先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得不到落实,生活陷入窘境;有的拆迁安置点的物业、环境、卫生等无人管,脏乱差现象严重。后续服务“清零”,自然寒了被拆迁者的心,感到“上当受骗”,看不到征地拆迁后新的生活希望。
从根本上讲,征地拆迁是为了发展经济、惠及民生,政策制定上要以让拆迁群众过上更加富裕美好的新生活作为价值取向,不能一拆了之。对拆迁群众的后续服务要持续关注,而不能拆完后就漠不关心。拆迁安置要及时高效,充分尊重拆迁者的利益诉求;落实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实际需求,解决生活后顾之忧;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帮助就业,使失地农民真正成为产业工人,持续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