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玉宏报道: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决策听证程序规定(试行)日前开始实行。今后重大民生工程在省人民政府决策前,必须以听证会形式听取、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重大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按照规定程序举行听证活动,新闻媒体有权对听证会的过程、结果进行采访、报道,社会公众有权查阅相关资料。
《规定》明确,重大民生工程是指省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的可能对人民群众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或是受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需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的民生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