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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引入民资需先拆“三扇门”
齐 慧

今年前两个月,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达19112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1.5%,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3.1%。近年来,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均高于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可见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的举措卓有成效。

不过,在铁路、能源等重点领域,民间资本进入时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国家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希望逐步打破“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这“三扇门”。比如,2005年发布了“非公经济36条”,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投资。5年后,国务院再次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各部委和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不少相关的政策落实细则。

指导意见发布了,细则也陆续出台了,按说民资进入重点领域应该没有什么障碍了。不过从实施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问题出在哪里呢?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2中国民营企业调研分析报告》显示,民营企业500强中,38.8%的企业认为垄断行业企业对新进入者有较大抵触,33.4%的企业认为垄断行业门槛较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个互利共赢的选择。有关方面应进一步清理和修订影响民间投资活力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制度,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充分考虑民间资本的能力和需要,让民营企业真正进入一些符合产业导向、有投资预期、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在推动民资进入重点领域过程中,还必须从思想上破解利益固化的藩篱。民资进入一些行业,自然会冲击该行业的既有利益格局。有些国有企业认为让民资进入是从自己饭碗里“抢食”,因此不配合甚至设置障碍。必须从思想上消除所有制偏见,除承担国家政策性职能、特许专营行业外,让更多的投资主体进入重点投资领域,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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