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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荷兰王国关于建立 开放务实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新华社海牙3月2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荷兰王国23日在海牙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荷兰王国关于建立开放务实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荷兰王国关于建立开放务实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荷兰王国国王威廉-亚历山大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4年3月22日至24日对荷兰王国进行国事访问。这是1972年中荷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以来,中国国家元首首次访问荷兰。

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威廉-亚历山大国王举行会见,同吕特首相举行会谈,并会见了荷兰议会一院安基·布勒克-克诺尔议长和二院阿努什卡·范米尔滕伯格议长。双方就中荷关系、中欧关系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一致同意发表如下声明,重申2007年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中有关扩大合作的精神:

一、双方一致认为,两国关系取得实质性进展,双边合作不断发展,成果丰硕,涉及领域广、规模大、内生动力强。

二、双方决定建立开放务实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双方表示,荷兰是中国在欧洲的主要合作伙伴之一,自2003年以来已经连续11年保持中国在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地位,双方一致认为,赋予两国关系新定位有利于更好推进中荷关系发展,实现互利共赢,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三、双方同意保持高层交往磋商势头,强调高层交往对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以及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发展双边关系发挥着主要作用。荷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

四、双方强调,应该充分发挥荷兰作为欧洲门户以及中荷在欧亚大陆之间领先的全方位互联互通的独特优势,本着开放、公平、非歧视原则,进一步扩大中荷贸易和投资规模。双方认可创建公平竞争环境和开放市场的重要性。双方愿意在现有合作基础上,深化农业、食品、水务、石化、物流等传统领域合作,拓展高端制造业、节能环保、智慧城市、金融服务、创意产业等新兴领域合作,鼓励两国企业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包括欧亚大陆之外的市场,进一步建设全面、紧密、持久、创新的中荷经贸合作关系。双方重申将一如既往支持自由贸易、反对保护主义,认识到在各自国内和第三国市场开展符合社会责任的商业活动的重要性。在习主席国事访问期间,双方就双边合作中的重要领域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五、双方愿意扩大两国人文交流,加强互学互鉴,继续加强在文化、教育、科技、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扩大互派留学生规模,共同培养高层次专业化人才,为青年交流提供更多机会,不断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并为此提供适当的便利举措和设施。

六、双方重申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权,同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深化双边和国际人权事务交流,在协商一致的关键和重点领域通过建设性的讨论加强人权对话。

七、双方致力于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双边机制加强沟通,优先采取对话和磋商,必要时通过谈判,处理重大双边贸易摩擦,以找到互利的解决办法。

八、双方强调,中荷同为联合国会员国,主张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联合国的权威和作用。双方全力支持一个公平、公正和基于规则的多边体系,支持联合国在解决全球性问题、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推进国际合作以及和平解决可能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际争端等方面发挥领导作用。

双方愿意密切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国际事务中的协调和配合,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发展,并寻求加强在反恐、反海盗领域交流合作的可能性。双方对两国积极派遣人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感到满意,欢迎两国在联合国维和行动框架下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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