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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雾霾险需提高保障含金量
本报记者 江 帆

保险公司对产品设计更加细化是必然趋势,但任何新险种的开发都需要大量数据作为依据,模糊的条款容易导致理赔纠纷

眼下,雾霾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敏感的保险机构不失时机地推出了与雾霾相关的保险新品,如中国平安、中国人保财险最近都推出了网上销售的“雾霾险”。但对这种新型保险产品,社会上却有不同的声音。不少人认为,这只是一个噱头。那么,应该如何看待这类新的保险产品呢?

目前面市的“雾霾险”主要有两类,即雾霾指数险和雾霾健康险。相比之下,雾霾指数险的评判标准更为具体。以人保财险的产品为例,保险期间,如果北京市环保局公布的北京城区12个“城市环境评价点”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全部大于300,且不间断持续5日,被保险人即可申请空气污染健康津贴。理赔流程也很简单,可以全部在网上完成。但人保财险的“雾霾险”仅在北京销售,平安保险的同类产品则推广到北京、上海、广州、石家庄、西安、成都、哈尔滨7个城市,保险期限均为一年。

至于雾霾健康险,异议就比较多了。其焦点在于,“雾霾健康险”如果被视为专门的雾霾致病保险产品,就会出现一种无法解决的问题,即目前保险业积累的有关雾霾致病的数据寥寥无几,医学界也没有明确的诊断指标,被保险人更无法提供说明自己是雾霾致病的证据,保险理赔也就无从谈起。但是,如果不将这些产品视为雾霾致病的专业保险产品,那么“雾霾”2字就等于是个噱头,没有实际意义。

对此,保险公司给出的解释是,这些产品不仅针对雾霾致病,也包括其他疾病,而“雾霾险”中可理赔的项目很多,比如“疾病住院津贴”,就无需证明疾病是否是因雾霾引起,只要因病住院都能索赔。

近年来,保险产品出现了一种趋势,即险种的设计更加“小众化”、“细节化”,比如中秋的“赏月险”、春运的“行李丢失险”,其中的确不乏炒作或噱头元素,但创新的初衷也很明显。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保险的需求开始多元化。保险公司更加关注细分市场,这是一个必然趋势。”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表示,至于“雾霾险”,保险机构的探索是积极的,但鉴于目前缺乏数据支持,这类险种要做到与保障内容名副其实,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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