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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消协要求尼康公司
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不得采取双重标准
陈郁

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对尼康D600产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予以曝光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在第一时间约谈尼康(中国)公司,要求尼康公司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公平对待中国消费者,不得采取双重标准。

中消协要求尼康公司及时快捷受理消费者投诉,全面解决产品和服务有关问题,对产品设计和批次质量进行客观科学评估,对已发生和潜在的质量问题,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切实予以解决。

中消协还表示,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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