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王轶辰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已经全部完成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工作,地市级职能划转为86%,县区级为75%。
全国29个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设置了独立的职业卫生监管处室,2个省级单位设置了合署办公的监管处室,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达到6000余人。这标志着我国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基本理顺,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