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报道: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
《通知》就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的公开内容进行了规定。其中,“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中,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等,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