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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证法律服务介入 不动产登记将有新突破
记者许跃芝、实习生吴博峰

本报北京3月17日讯 记者许跃芝、实习生吴博峰报道:中国公证协会会长丁露在今天召开的中法“不动产登记与公证”研讨会上透露,今年6月,我国即将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将对公证进一步介入不动产登记提供更大空间,在预防不动产交易纠纷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这意味着我国公证法律服务介入不动产登记将有新的突破。

我国公证制度自恢复重建30多年来,公证行业有了迅猛的发展。数字显示,目前,全国公证机构已发展到2987家,公证从业人员达12725人,年办证量达1258万余件。

据介绍,自2005年公证法实施以来,我国公证行业不仅在房屋登记、土地使用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矿权等领域不同程度地介入和推进,而且在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屋继承、房屋赠予、二手房买卖合同、涉外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委托、房产证代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林权流转、海域使用权出让和矿权转让等方面也积累了重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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