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出台的适时性、必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修改亮点的进步意义如何,在实施中是否存在挑战?笔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卫国。
“国家的法律是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的。消法在建立过程中,面临着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平衡问题。保护消费者是必须的,但保护到什么程度,各国都在摸索。”在王卫国看来,新消法的出台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与时俱进。他说,旧消法的滞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执行中的认识差异。比如知假买假的问题,在操作中就存在分歧。早些年报道的王海打假事件,对于其合法性褒贬不一,亟待明确。二是消法保护范围的变化。在传统的实物经济中,老百姓涉及的多是吃、穿、用等领域,消费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随着经济发展,服务消费开始出现,比如美容服务、理财产品。这样的趋势就呼唤消法的保护范围要逐渐扩大。三是法律实践的磨合。比如老消法提到的双倍赔偿问题,在实践中就屡受争议。在英美法系中不存在成文的固定赔偿倍数,赔偿数额需要法官根据不法行为的风险几率而确定。如今,新消法将赔偿倍数提高至3倍,这算是一个比较明显的进步。
提起新消法中引发热议的几大问题,王卫国也有自己的看法。据悉,新消法规定的七天内的“后悔权”颇受网购一族的欢迎。王卫国介绍,类似规定在国外早就存在。“新消法的此规定在法理上是很坚实的。”王卫国说。
如今网络购物的流行,使得冲动性消费大量存在。新消法的这一规定既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对经营者的督促。
除了实物与卖家描述不符,垃圾邮件、推销电话等现象也饱受消费者诟病。新消法明确禁止经营者泄露消费者信息。这无疑是个好消息,但该规定在执行中“一半靠法律,一半靠技术”,王卫国认为,考虑到维权成本,消费者对于极其恶劣的情况应该保留法律手段,而对于一般情况,可以采用拦截软件、手机黑名单等技术手段进行防护。
此外,新消法首次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有学者认为,“精神损害赔偿是中国法律向前迈进的一个标志”。王卫国表示,这说明社会逐渐形成了尊重人的精神利益的意识,商家要让消费者有尊严地消费。
在王卫国看来,新消法的“落地”还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他说,新消法在实施中很多细节问题仍需要有清楚的判断。同时,新消法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比如现在消协拥有了诉讼权,这就涉及他们能否很好地运用该权利,其实这也能对消费者起到一个鼓励作用。王卫国认为,消费者诉讼的上升是个好事。经公平审判后,很多违法者就会望而生畏,违法行为就会减少。王卫国说,如今整个司法领域的氛围正向着公正化、透明化、公开化的方向发展,随着新消法司法解释的不断细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