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中央预算。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