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民政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对于财政部门给予的保费补贴、公办养老机构的保险费用,要求列入预算管理,严格专款专用。
意见强调,要积极争取通过补贴保险费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自愿参加责任保险,有效化解运营风险;吸引保险机构、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政府部门、养老机构、保险公司等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