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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藏代表团——
高原生态“护”起来
本报记者 乔金亮 代 玲

“小时候,父辈就常常给我们讲,水源经过处要放石头。因为水是生命之源,不能破坏。路过树林时也不能砍伐或折枝,否则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3月9日,西藏代表团开放日上,全国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时,先讲了自己的一个故事。

在招商引资中,西藏特别设立了环境保护这一底线。“保护环境是底线、红线、高压线,我们不欢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在区内发展。宁愿发展速度慢一点,也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讲到这里,洛桑江村代表提高了嗓门。

他介绍说,去年以来,西藏新颁布实施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累计落实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资金48.2亿元,兑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28.3亿元,造林绿化104万亩,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0万吨。如今,西藏活林木总蓄积量居全国首位。

“我们坚持环境立市。2009年以来,拉萨市累计植树造林近40万亩,森林覆盖率超过18%。”全国人大代表、拉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旦巴说道。他说,拉萨制定了多项绿地发展的管理办法和执行标准,还开展了拉萨市南北山的绿化工程,去年引入的树木有14种,栽种获得很大成功。

全国人大代表扎西央金来自山南地区隆子县斗玉珞巴民族乡,她的家乡山清水秀。她认为,这一切都得益于政府的保护措施和当地居民自觉的环保行为。“很早以前,我们靠伐木为生,现在我们都自觉保护起森林,当起了护林员,护林员每年还有一些工资和补贴。”扎西央金代表介绍说,现在山南地区正在进行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打造,不仅会更好地保护珞巴族的原生态文化,还会使之与自然和谐地融合,更进一步改善当地村民生活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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