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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工作应纳入政绩考核
本报记者 佘惠敏

环保问责

环保是两会热点,不少人建议对环保问题实施问责机制。环保如何问责?

环保问责,首先问政府。政绩考核是引导干部行为的指挥棒,不少代表建议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增加环境保护在年终考核中的比重,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建立环境保护的行政问责制。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表示,江苏省未来将会把环境保护作为政绩考核指标。“江苏省委已明确提出地方党政领导对地区的环境质量要负责。”

“环境保护不是一个部门能简单地治理好的,要和地方政府的领导方向、施政着力点结合起来。”陈蒙蒙说,把环保工作纳入责任追究与政绩考核,是今后大力推进环保工作的重要措施。

环保问责,要重罚违法人。环境保护人人关注,但污染环境的违法成本很低,这已成为我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认为,“这个问题现在有望解决。首先立法已得到很好推动。正在修订的《环境法》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我参加了几次审议,目前修订环境法的核心思想就是为执法提供高强度依据。未来不仅是行政执法,如果违法行为严重还可以诉讼于刑法。不但要处罚企业,还要处罚直接违法人。”

环保问责,要让人人可问责。张全表示,《环境法》的执行,需要执法部门、环保以及其他的行政部门一起来严格执法。“环境保护还应包括法律震慑的理念在里面,对于破坏环境的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要动用全社会力量进行执法。”

环保问题公众关注大,环境污染,人人都会受到危害。环境保护,不仅应该人人有责,更应该人人可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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