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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碰头会 效率高
本报记者 陈 静

按照规定,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必须由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才能提出,代表们为一份份议案争取联署签名而奔波的身影,已成为每年代表驻地的一道“风景线”。

今年广东代表团的做法,让记者感到颇有新意。这个做法就是,分组召开“议案讨论会”即“碰头会”,会上,代表们每人有10分钟的发言时间,可充分阐述自己的调研过程和主要观点。

在这场“碰头会”上,代表做完阐述发言后,就将自己的议案草稿和联署签名表格在会场中传递,赞同的代表可直接在表格上签字。45分钟内,5位代表提出的6份议案草稿传遍了会场,一些代表直接把修改意见写在了草稿上,还有一些代表则在会后找到各个议案的发起人,和他们商量应该补充和完善的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山纪念中学校长贺优琳表示,小小一场讨论会,能够帮助代表充分了解每个议案草稿的具体内容和形成过程,“人大代表要充分履行职责,这样就可避免随便塞给我个东西就签名。”贺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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