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两会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融与IT业界代表委员们认为——
互联网金融亟待建立监管体系
本报记者 陈果静 陈 静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守底线。”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3月4日在政协经济组35组分组讨论中发言说。互联网金融该如何监管,不仅成为4日政协小组讨论的热点之一,也引发互联网界人大代表的热议。

3月4日中午,政协小组讨论会刚结束,全国政协委员、工行原行长杨凯生就被记者团团围住。杨凯生委员表示,互联网金融是个新东西,有利于金融效率的提高,更有助于金融服务普惠性的增强。

在互联网界代表委员的眼中,互联网金融体现了互联网精神对传统行业的改造。全国人大代表、小米科技CEO雷军告诉记者,互联网之所以能够在不同领域“搅局”成功,其秘诀就在于通过不断创新创造更好的用户体验,让用户受惠。全国政协委员、百度集团CEO李彦宏也表示,“我不断接到银行、证券、保险等公司的合作电话,这说明互联网金融正在给用户带来实实在在的影响。”

截至目前,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类”产品已经充分显示了其“鲶鱼效应”。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表示,对普通用户来说,更关心的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向金融垄断发起的挑战,最终会给整个金融业带来怎样的实质性改变。

鼓励创新的同时进行适度监管,已成为多位代表委员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共识。

杨凯生委员表示,很多互联网金融是明显的金融交易行为,只要它的实质是金融,那么就应该按照现有的金融法规纳入监管的范畴,而不能简单地任其发展,甚至等到它出事了再说。“越规范,互联网金融会发展得越健康、越迅速。”杨凯生委员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认为,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迫在眉睫。他表示,现有金融监管体系尚无法完全覆盖互联网金融,一些相关业务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此外,互联网金融发展较快,新模式层出不穷,给监管带来了挑战。闫冰竹委员建议,当前要尽快明确监管主体,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加大立法力度;同时,更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监测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出乎意料的是,互联网金融的“玩家”对监管政策的渐行渐近并不反感。“我非常认同有关部门应该对这一领域加强监管,将风险防范措施做到位。”李彦宏委员坦言,互联网的从业者并非金融专家,目前也只是通过创新金融营销方式的层面让更多用户方便去尝试。但在真正的金融产品创新方面,互联网企业既没有牌照,也缺乏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领域后,一旦出现大的风险,后果是灾难性的,因此,防范风险势在必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