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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周健民委员:
城镇化应有保护意识
本报记者 来 洁

今年58岁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院长周健民从去年开始,就防治土壤污染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了很多建议。今年,他的提案重点放在了城镇化上。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在实地调研中发现了很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今年提案的主题就是做好‘三个保护’。”周健民委员说。

“第一个就是保护农村和发展农业。现在有些地方在城镇化过程中大量侵占良田,不仅严重影响粮食安全,还危及生态安全。我们不能仅仅把农村看作是廉价土地的提供者,农村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袤的农田对生态环境的保育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周健民委员对土地怀着特别深厚的感情。

周健民委员说:“城镇化要做好的第二个保护,就是要保护好生态环境。新型城镇化必须是绿色的,应该建立以生态效益为核心的城镇化绿色评价体系。生态功能区和农业主产区等地区应该选择不同的发展道路,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补偿机制等。”

去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周健民委员对此十分感慨:“城镇化要做好的第三个保护就是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不能再用建设城市的思路来建设乡村,用发展工业的思路来发展乡村。新型城镇化要注重整体规划和设计,建筑应体现所在地域的历史记忆、地域特色,与周边生态环境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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