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日讯 记者苏民 杨学聪报道:《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当日零点,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和各区县环保执法队发起“零点行动”,对工厂、燃煤锅炉房、施工工地进行突击夜查,北京宏翔鸿热力公司、北京市华鹏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及西城区1家餐馆,被查出超标排放等问题,将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在严重雾霾的倒逼之下,新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针对以往法规中未明确规定,但现实中确实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增加了相应条款。比如,不正常使用油烟处置装置的可处罚5000元至5万元;在机动车减排条款中,加入了最受市民关注的停车3分钟熄火内容。说其“最严厉”,主要是指《条例》规定了多次同类违法的行为将加倍处罚、罚无上限;对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痛下决心、铁腕治理、综合施策,从压减燃煤、控车减油、工业提质等方面入手,一项项措施扎实推进并初见成效。治理燃煤污染,压减燃煤用量,是北京市坚持时间最长,成效最为明显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从1998年开始,北京市采取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退出、限产,以及“煤改电”、“煤改气”等一系列措施,推进了能源结构调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与2001年对比,2012年高污染燃料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比例从51.1%下降至25.4%,清洁能源天然气从4.8%增长到16.7%,外调电从17.4%增长到25.7%,清洁能源利用增长较快,煤炭使用得到了抑制,以二氧化硫为代表的多项污染物浓度下降。
在控制机动车污染治理上,北京市已与国际接轨,领先全国水平,实现了“五个率先”:率先执行新车排放标准,分别于1999年、2002年、2005年、2008年和2013年率先在全国执行机动车国I、国Ⅱ、国Ⅲ、国Ⅳ和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率先升级车用油品标准,2012年,起率先在全国实施了第五阶段地方油品标准,仅国Ⅳ油品替代国Ⅲ油品,可减少在用车排放污染15%至20%;率先实施老旧车(含黄标车)淘汰更新;率先建立在用车达标排放监管体系;率先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北京市在工业污染治理上,注重深度挖潜、污染源信息公开,促进社会监督、企业自律;逐步提标升级,打造高标准的北京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体系。2013年,北京市关停金隅顺发和平谷水泥公司两家水泥生产企业,全市水泥产能压减17%,水泥企业已全面完成水泥窑烟气脱硝工程和物料储库密闭化改造;电力行业在推进实施煤改气工程的同时,全面完成现有燃气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按照《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北京市2013年共发布9项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环保标准,是发布标准数量最多的一年。目前,北京市现行有效的大气地方环保标准共34项,涵盖范围广,数量上居全国各省市的首位, 污染物排放限值上均属国内领先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经环境保护部核定,2013年北京市超额完成了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与2010年相比,2013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累计削减16.6%、15.9%、10.9%和10.3%,提前两年动态完成国家下达北京“十二五”时期分别减排13.4%、12.3%、8.7%和10.1%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