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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营改增两年的“足迹”

▷ 2012年1月1日 我国在上海市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截至2013年底,上海市19.9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产生了显著的改革效应,企业总部设立明显增加,服务购买需求急剧上升。上海试点首战告捷,为全国积累了宝贵经验。

▷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底 营改增分批渐次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含厦门)、广东(含深圳)、天津、湖北、浙江(含宁波)8个省市,试点纳税人达到102.8万户。

2012年,包括上海在内的9个试点地区营改增共减税约420亿元。

▷ 2013年8月1日 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围,未开展试点的22个省区市被全部纳入。至此,营改增实现了在全国推开的目标,同时,广播影视服务业被纳入试点,实现了区域、行业的“双扩围”。

2013年底,全国272.5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全年营改增减税1402亿元,包括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600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8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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