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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意义重大
2月23日,江苏南京市汤山敬老院,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看望五保老人。该敬老院供养五保老人80多名,这些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的所有费用,均由汤山街道财政承担。 本报记者 赵 晶摄

最近,国务院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些读者来信表示,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一步,要将这一惠及亿万百姓的利好政策落实到位,尽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

城乡养老“并轨”好在待遇公平

在笔者的家乡江苏省宿迁市,2013年已试点实行“新农保”和“城居保”两种保险的制度合并。在合并前,农村“新农保”养老金仅为“城居保”人员的一半左右。近日,国务院决定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广大城乡居民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笔者认为,城乡养老“并轨”的关键,就在于可以实现待遇公平。首先,各地方政府可以以人为本,结合各地区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让养老保险政策发挥应有的全覆盖、保基本作用。

其次,各地可以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水平,提高财政对失地农民和农村居民的补贴标准,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养老保险基金,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待遇标准。

再次,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城乡各种养老待遇的合并或接轨,可以逐步解决因制度设计缺陷而造成的城乡二元差距,真正体现再分配更注重公平这一原则。

虽然“新农保”、“城居保”已实施并轨,但这两个制度均属于基础养老保险。要实现真正的城乡养老待遇公平,还需政府给予更大的财政扶持力度。

(江苏宿迁市 王 超)

社会化养老设施可以城乡互通共享

城乡养老一体化,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大势所趋,更是打破城乡养老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养老平等和公平的客观要求。笔者认为,推进城乡养老一体化,城乡可以互相借力,资源共享。

首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体系,要注意城镇与农村的社会化养老资源的相容与相通,实现城乡联动。如城乡社会化养老机构和养老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可以尝试加盟式、连锁式以及网络式等联手发展的模式,实现共建、互促、共享、共赢。农村需要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可以随在城镇里务工的子女到城镇里的养老机构养老;城镇里一些对社会化养老有需求的老年人,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服务。打破城乡界限和壁垒,赢得更多的养老服务空间和机会,这样必将有利于城乡养老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其次,在规划和建设社会化养老机构和养老设施上,应努力推进城乡新型养老的协调、均衡发展。尤其要注意补上农村养老机构和养老设施容量小、标准低的短板,让更多的农村老年人享受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

第三,在涉及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项目立项、资金投入、人力资源保障、政策扶持以及社会基本保障等关键性环节,有关部门要对城乡一视同仁,给予城乡养老同等待遇和同等机会。

(天津市宝坻区新闻中心 王宗征)

配套措施需落实到位

受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影响,城乡养老保险标准存在巨大差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迈出了城乡养老一体化的一大步,但是距离真正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一体、整合统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首先,尽快出台推动衔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办法。衔接办法的重点是,解决相关各类养老保险之间的缴费年限和换算工作;建立科学合理转移衔接办法,根据经济收入水平和养老保险需求不同,设计出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供参保人员自由选择。

其次,解决服务水平与能力不足问题。建立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优化、重组和完善社会保险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经办能力;建立公示制度,经办机构定期对领取及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创新服务群众模式,通过嫁接平台服务,真正实现方便群众的目的;成立各级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城乡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审批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杜绝违规现象。

最后,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宣传单,发至每家每户,并通过报纸、电视台等舆论媒体,对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报道,对政策知识进行解读宣传。

(江西余干县 周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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