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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
将督促清理不合法行规
陈郁

本报北京2月25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这是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的2014年主题。中消协秘书长常宇表示,围绕这一主题,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将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社会监督,督促行业、企业清理不符合新《消法》的行业规则。

常宇说,将于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创新消费维权的理念,构建消费维权新机制,提供解决消费纠纷新对策;赋予消费者新权益,加强新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拓宽消费者保护的范畴,丰富消费权益保护的内涵;增加经营者新义务,加重对不诚信经营行为惩处力度,扩大消费者损害赔偿的范围,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消协组织重新定位,赋予消协组织新职责和维权新手段,增强消协组织的维权力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据了解,新《消法》明确消费者协会履行的是公益性职能,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同时,新《消法》明确赋予消费者协会消费类公益诉讼的主地位,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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