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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韩国拟整治地方政府财政弊病
□ 本报驻首尔记者 杨 明

韩国政府近日表示,针对部分财政处于瘫痪状态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将于今年上半年推动制定“地方自治政府破产制”,并争取于下半年正式立法。此言一出立刻在韩国社会引起轩然大波,对于地方财政巨额负债的原因也是各执一辞,而破产制是否整顿地方财政的最佳选择,更成为争论的焦点。

据分管此事的韩国安全行政部介绍,“地方自治政府破产制”是指针对无法履行债务责任而陷入财政危机的地方政府和机构,由上级政府和部门介入,促进财政复苏的制度。破产发生时,将采取精简机构、限制地方债发行等高强度的复苏措施。该部强调,破产制并非是向民众转嫁破产责任,而是作为对财政运营失误的地方负责人最终的制裁手段,目的是提高地方财政的健全性和透明度。

韩国中央政府打出破产制这张牌,自然是有其理由的。民选地方政府上台后,经常会大搞无序开发,醉心于举办各种地方庆典,申办国际比赛,使得地方财政陷入困境。截至2012年,地方政府负债总额累计已达27万亿韩元,如果加上地方国有企业债务,负债总额将高达100万亿韩元。中央政府希望借破产制度刹住地方财政预算浪费之风。

但是,韩国地方政府对于财政恶化的原因却持有不同观点。首先是地方政府承担了中央政府转嫁的过度社会福利负担。其中最典型的指标是婴幼儿保育费和基础老龄年金。截至去年,在婴幼儿保育费一项上,地方政府需要负担51%;而在基础老龄年金方面,地方政府负担比例更高,达74.5%。每年各地方政府的社会福利支出都达到数千亿韩元。

其次,国税与地税分配比例失衡也是地方政府提出异议的主要原因。目前,韩国国税与地税的分配比例为79%与21%,这一制度使得韩国17个道、广域市级政府中,有5个道、市的财政自给率仅为20%多,不足资金均需要中央政府支援,从这点来看,韩国地方政府“自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实际财政支出额看,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比例为6:4,地方政府反而支出更多。因此,地方政府财政恶化,中央政府也难以撇清干系。

早在1995年首届地方政府选举前,韩国中央政府就曾经提出过要引入地方政府破产制,但由于反对声音过于强烈而流产,其重要原因就是破产制将导致中央政府对地方财政的过度干涉,从而伤害到地方自治的基础。

此间很多专家认为,由于中央和地方立场不同,很难期待破产制能够顺利推行,该制度对改善地方财政的有效性也难以确定。专家强调,破产制只是事后措施,与之相比,事前防止破产发生似乎是更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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