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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记者曹红艳

本报北京2月21日讯 记者曹红艳报道:国务院法制办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将对发布虚假广告、含有禁止情形的广告、依法应经发布前审查而未经审查的广告等重点违法行为,提高罚款幅度。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4日。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以治理虚假广告为中心,从扩大法律调整范围,补充、完善广告准则和广告活动规范,提高法律责任的幅度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现行广告法作出修改。征求意见稿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准则作了重点修改,要求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内容应当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说明书、注册证明文件相符合,并对处方药广告、非处方药广告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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