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苏琳报道:农民工作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中成长的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在养老保险、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如何解决?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计生委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对去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2013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为重点,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以新转移就业劳动力为主,共组织专场招聘会2万多场。充分发挥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的作用,为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信息、政策法规咨询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推进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工程,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农民工就业。落实贷款支持等创业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城归”农民工返乡创业,兴办经济实体。
为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各地、各部门不断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住房城乡建设、扶贫以及工青妇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013年,共培训农民工约900万人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对农民工上岗前进行引导培训。安监部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和依法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
目前,“80后”、“90后”农民工已经占到农民工总量的70%以上。新生代农民工对融入城市有强烈的愿望。他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技能提升、住所改善、落户城市、权益维护等突出问题,这都需要从制度建设上来推动解决。
按照中央部署,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积极推动农民工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实现体面劳动,概括起来是“十有”,即: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参保有办法、报酬有保障、维权有渠道、住所有改善、子女有教育、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使大多数农民工经过技能提升培训之后成长为技工,使有条件的农民工逐步实现市民化,成为新市民。
教育部指导各地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实现了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中80%以上在输入地公办学校就读的目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考试破题,河北、辽宁等12个省份4440名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参加高考,26个省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住房城乡建设部督促地级以上城市将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7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明确对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环卫职工,优先配租配售。四川省开展了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明确20%的公共租赁住房向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全国妇联等单位在19个省(区、市)确立40个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示范试点市(县、区)。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在5.48万所学校结对帮扶农民工子女148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