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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要求 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收支管理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

本报北京2月19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报道: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相关收入征管,就地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增减挂钩项目符合一定条件可享减免耕地占用税等税收优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目标。

通知提出,在实施增减挂钩中,要做好农村居民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其中,农村居民住宅等拆迁补偿所需费用,新建农村居民安置住房所需费用,以及新建农村居民安置住房社区中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可以通过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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