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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辽宁保障房建设让低保户圆了安居梦——
棚户变楼房 冬日暖洋洋
本报记者 张允强

抚顺是辽宁省典型的老工业基地城市,这里采煤沉陷区多、工矿区多、弱势群体多、棚户区多,是辽宁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点城市之一。古城社区是抚顺市最大的安居社区。2月19日,记者来到这里,昔日矿工们居住的低矮破烂的棚户区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宽阔的柏油路和一栋栋干净整齐的黄白相间的楼房。

记者走进退休教师袁桂芝的家,她正在打扫卫生。这个55平方米全朝阳的两居室,装修虽简单,但窗明几净,地板和家具一尘不染,在冬日阳光照耀下温暖光亮。厨房里,袁老师的儿媳正忙着准备午饭,客厅里,刚放学回家的小孙子在复习功课。“我们只交了2.8万元,就从10余平方米的棚户房搬进了这个新家。”能住进这样宽敞明亮的楼房,袁桂芝一家当年想都不敢想。

和袁老师一家不同,低保户王满红以前蜗居在18平方米棚户房,如今住进45平方米一居室新居。回迁新居时,王满红选择了差价最低的45平方米一居室,但还是难以凑齐1万元的费用。让王满红没想到的是,她家还是如期领到了钥匙。原来,根据低保户和特困家庭的实际情况,抚顺市对她家采取了可以缓交费用的政策,什么时候有钱了再交,不影响入住。住进新居后,王满红开始还担心承担不起住楼房的费用,好在抚顺市规定,低保户家庭物业费免交、水费减半。

辽宁省在连续两年保质保量、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基础上,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再传捷报,截至11月底已完成保障房建设20.2万套,为全年任务的116.7%;基本建成14.85万套,为全年任务的124%。

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透露,今年,全省将大力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国有工矿、林、垦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加大住房租赁补贴,发展限价商品房,通过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力争完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1万套。

为了让各类保障群体能住得进、住得稳,辽宁还将研究制定《辽宁省城镇住房保障管理规定》,将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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