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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自贸区启动跨境人民币支付
张忱 沈则瑾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 记者张忱 沈则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今天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

启动仪式上,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家支付机构分别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行银行、民生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以及5家特约商户代表现场举行了签约仪式,并由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发起了一笔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

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是指支付机构依托互联网,为境内外收付款人之间真实交易需要转移人民币资金提供的支付服务。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制定的《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遵循自贸区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行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外地支付机构在自贸区设立的分公司,凡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均可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

据介绍,此次《实施意见》是央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出台后首项金融细则的对外公布,下一步在央行和各监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还会有序推出跨境人民币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多项金融改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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