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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解“广场舞困境”需制度设计
杨朝清

跳广场舞健身在许多地方逐渐流行,随之也出现了扰民情形和“抢地盘大战”,引起社会舆论热议。与许多地方广场舞仍然无序不同,广东省番禺市石碁镇社区工作者创新工作思路,将2000多人的广场舞者收编为“正规军”,登记在册的广场舞队伍得到设备和技术支持,每年还发放器材维护和活动经费,并不定期举办交流表演活动。此举不仅减少了扰民,还令广场舞更加活跃。

在城市社区,广场等公共空间对所有的居民开放,每一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于是,广场在某种意义上陷入了“公地悲剧”,遭遇过度的开发和使用。广场舞困境,说到底是不同利益群体的纠纷和冲突。一边是广场舞爱好者体育锻炼、休闲娱乐和社会交往的诉求;一边是其他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的利益表达。广场舞治理之难,就在于难以实现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如果一味地“偏袒”一方,必然会导致另一方的不满。

社会转型时期,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公共部门在面对复杂的利益纠纷时,必须容纳和消解社会矛盾,变“堵”为“疏”,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刀切”。从这个角度上说,与其生硬冰冷地禁止广场舞,还不如将广场舞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之中,为“老有所乐”提供载体,实现多元利益的有机协调。

作为转变公共服务理念、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样本,将广场舞纳入制度设计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轨道,尊重与回应了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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