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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初始、成长、成熟期都可享受扶持政策
青岛促创业,扶上马再送一程
刘成

本报讯 记者刘成报道:设立10亿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从2.87亿元扩大到10亿元……日前,青岛市政府宣布将推出15条新的政策,构建起城乡一体的大创业扶持体系,力促全民创业。

据介绍,自2009年以来,青岛市累计扶持5.7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0多万人。目前,青岛市总体就业人数的65%至80%是由微型和中小企业吸纳的。2012年,青岛市成为国务院表彰的首批全国创业先进城市。

“青岛这15条新政实施后,创业者在创业初始期、成长期和成熟期都可享受到资金、场地、培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并将使青岛创业补贴标准、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和额度、创业载体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韩同央说。

记者注意到,青岛新政对创业带动的就业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创业人员。现在只要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个岗位都将给予2000元的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青岛创业新政特别加大了金融扶持力度,规定全市各类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均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还给予全额贴息,允许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创业者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到300万元,并给予50%的贴息。

青岛创业新政还针对许多创业难题给出了具体政策。比如,搭建创业孵化载体,解决创业者“场地难”问题;完善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政策问题;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问题;建立项目招商就业评估机制、项目与失地农民就业培训联动机制问题等。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新政的实施,从2014年到2018年,确保全市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年培训城乡劳动者8万人,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到85%;每年城乡新增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韩同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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