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基本内容,从国家、社会、个人3个层面指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现实着力点,描绘出亿万人民的精神家园,在全社会激发起强烈的共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和深远意义,使其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发展,进一步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纽带,凝聚起强大精神力量。
(一)
任何一个国家的发达强盛,既需要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也离不开强大的精神支撑;任何一个民族的发展进步,既有赖于物质文明的积累,同时也有赖于精神文明的成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样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创造奇迹,也要在精神文化上书写辉煌,通过进步的核心价值观引领方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党的十八大报告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表述涵盖全国各方面意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从国家、社会、个人3个层面,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即国富民强,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应有之义。民主、文明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重要保证。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其中,平等、公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经济发展环境,各类经济主体的活力就无法释放,持续健康发展就难实现。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有力维护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局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每一块土地。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绳,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国家、社会和我们每个人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奋力投身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建设之中,是爱国的重要表现。敬业属于公民与职业关系的基本价值准则,敬业价值观要求公民具有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职业精神,遵守职业规范,养成职业道德。诚信是公民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价值准则,要求公民诚实可信、信守诺言、履行契约、相互信任。友善是公民个人之间关系的基本价值准则,要求我们每一位公民都与人为善,尊重他人、善于包容,友好待人。
马克思主义认为,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力量。这告诉我们一个深刻道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对经济基础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整合社会力量、凝聚社会共识、解决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当前,改革深水区的矛盾错综复杂,与之相伴随,文化激荡、思想交锋、价值碰撞也更加明显和激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价值上的“最大公约数”,不但能最大限度地为改革的推进整合力量、凝聚共识,也能最大程度地为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减震”。
尤其是当前,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只有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有效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让全国各族人民“拧成一股绳”,汇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二)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也需要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
坚持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十分重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贯穿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做什么人,立什么志,具备什么样的道德素养,拥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充当着关键角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民教育的基本任务,没有这样的价值观作为教育的主导,就不可能培育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少年有其特有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因此,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就需要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创新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仅限于基础教育,还应深入到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各个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每个环节。只有覆盖到所有教育平台,形成长效的教育机制,不断用各种方式和载体加以引导和熏陶,立德树人,才能有效引领社会全面进步。
纸上得来终觉浅。在国民教育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实践的养成不可或缺。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力所能及的爱心活动,各类实践教育基地、职业实训基地,都可以让青少年深刻领悟价值观在人生中的重要意义,将价值观融入日常学习生活里,让“三个倡导”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要注重实践教育,开发实践课程,让课堂知识与社会实践密切相连,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情,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一定要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统筹规划、加强工作指导,切实负起责任来。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全面详备地提出了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内容、方法、规划和目标,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指导意义。各地各部门应认真领会《意见》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到各项制度建设中、贯彻到依法治国方略中、融汇到公共文化服务中、深化到精神文明活动中,真正让其引领社会思潮、凝聚改革共识,在国家层面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信念,在社会层面助推公序良俗和文明风尚的形成,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政策法律约束,对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要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政策措施都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先进典型、道德模范的关心和帮助,不仅要给予舆论上的推崇和精神上的鼓励,而且应给予物质上的褒奖,以切实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 (执笔:李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