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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抑制新股“三高”还需制度配套
董登新

2014年1月,监管层重启新股发行。虽然有关方面已明确股票发行将逐步向注册制过渡,监管层不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进行实质性判断,但从目前实施的措施来看,却存在一些怪象,并导致了新股上市被频频爆炒。

其一,新股申购“市值配售”有过度行政管制的嫌疑。早在2009年启动IPO体制市场化改革之初,新股申购市值配售的做法就已被抛弃,但本次IPO新政却再次重拾这一做法。实际上,“市值配售”带有一种搞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搭售”意味,并容易产生“饥饿营销”的效果,让股民产生一种错觉:市值打新就是一种“福利”或“捡便宜”,有市值者不打新,似乎就是吃亏了。有的发行人甚至在网上申购时限制每个有效账户只能申购1000股,然后再参与摇号。这使得申购中签率比较低,这种“饥饿营销”直接推高了新股的发行价格。

其二,为抑制发行人超募资金,监管层企图通过引入存量发行来解决这一难题。虽然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其逻辑却有些自相矛盾。2009年IPO体制市场化改革以来,证监会一直并未干涉发行人“超募”之事。因为是否超募,以及超募多少,原本是一种市场行为,是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市场博弈,不应采用行政手段进行管制,但现在采用存量发行,表面上虽然控制了发行人“超募”,但实际上却又激发了大股东高价套现减持的道德风险,结果进一步推高了新股发行定价。

其三,对新股上市首日涨幅的管制,存在过度行政干预的嫌疑。自2009年IPO体制市场化改革以来,证监会不曾干预新股上市首日涨幅,但现在却对其设置了三道限制:开盘价较发行价最大涨跌幅为±20%;当盘中价格超出开盘价±10%时,临时停牌1小时;当盘中价格超过开盘价±20%时,一直停牌至收盘前最后3分钟,才能恢复交易。这样,庄家只需动用极少的资金便可控盘,并将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每只新股都拉至44%的最大日涨停板上收盘。如此新股价格管制,可使深交所的每只新股在上市首日交易3分2秒,投资者既卖不出、也买不进。次日该股便会接着冲击10%的常规涨停板。最终结果是高位套牢散户,而主力和庄家借机跑掉。这就是对新股股价过度管制的负面效果,它更加助涨了疯狂炒新的投机之风。

目前,A股IPO新政面临上述三重尴尬的煎熬。如何正确看待改革中的曲折和不足,并尽快修正,这考验着监管层的勇气和智慧。

要有效抑制新股“三高”现象,必须要有其他配套制度的改革与同步推进,比如,新退市制度的高效推行,以及借壳上市新规的严格执行,再加上IPO注册制全面到位,由此,IPO身价就会大跌,1元股也会成为垃圾股的代名词。到那时,何来新股“三高”?恐怕反过来还会经常出现新股“三低”的情形。这就是市场化的力量。(作者系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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