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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堵住垃圾股的政策空子
□ 陆 平

上市公司“有进有出”原本是资本市场应有之义,但目前A股市场“严进宽出”,甚至是“只进不出”的现象依旧存在。多年来,借壳“垃圾股”上市广受青睐。这一模式意味着绩差公司将“起死回生”,期间其股票价值将面临重新估值,存在极大操作空间。这使得本来蕴含着极大退市风险的公司反而成为“香饽饽”。

自2012年起,市场呼吁多年的沪深交易所以及其中各板块的退市新规已经逐步发布,但至今真正退市的也只有*ST炎黄、*ST创智两家公司。

目前,债务豁免、资产出售、政府补贴以及资产重组,是连年亏损、濒临退市的“垃圾股”公司长期滞留市场的四大“保壳”手段。

2013年11月末,证监会发布通知,要求借壳上市门槛等同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这一举措很大程度上降低了*ST公司被借壳的可能性。由此,抬高借壳上市标准应该是监管层完善退市制度的前奏。

证监会主席肖钢近期反复提出,资本市场有上市当然有退市,未来中国股市退市制度应当法制化、市场化、常态化。笔者希望监管层在退市问题实施“铁腕”,别再为垃圾股“保壳”留下政策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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