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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进区域金融合作领域改革创新——
沈阳经济区敞开金融同城化大门
本报记者 孙潜彤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汇聚了各类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455家,沈阳经济区主要金融监管部门也均已在此落户。 本报记者 孙潜彤摄

“拆除区域内金融资源流动和配置障碍,让百姓最先享受银行收费同城化带来的实惠。”辽宁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贾魏最近向媒体通报了一个好消息:继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取消沈阳经济区8城市间系统内全部27项个人结算收费项目后,农业银行此项优惠政策也将从今年4月份开始正式实施。据了解,这是辽宁省金融业发展史上银行机构让利幅度最大、受益群体最广、影响范围最大的惠民举措。仅此一项,3家银行将每年向沈阳经济区内的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让利超亿元。

常在沈阳市、辽阳市做生意的刘文算了一笔账,以前持沈阳交通银行卡在交通银行辽阳支行柜台取款,收费标准为取款金额的1%,假设取款5000元,手续费为50元,一年中仅办理个人业务支付的手续费累加起来就不是个小数目。现在,无论办理柜面业务、ATM机业务,还是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的异地存取款、转账等个人业务结算的银行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刘文说:“希望更多的银行打开同城化的大门。”

辽宁省发改委副主任、沈阳经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始杰表示,银行收费同城化的启动实施,是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的重大突破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大进展,也是沈阳经济区开展国家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的重要内容,对促进金融产品可替代和金融服务无差异的金融一体化进程具有现实意义。为让沈阳经济区8城市居民更多分享金融同城化的成果,辽宁省政府金融办与多家大型国有银行协商,逐步启动系统内银行个人业务收费同城化。各家银行克服了经营利润减少、系统调试复杂、网点营销压力大等诸多困难,又积极争取并得到了各银行总行的大力支持。下一步,各家银行还将加快实现8城市银行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同城化,实现同一银行在经济区各城市间的结算划汇等业务按同城业务收费。不同银行之间的跨城业务,凡可取消收费的予以取消,必须收费的统一执行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最低标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8个城市间的2400万居民,令人羡慕地率先迈进了金融同城圈。

辽宁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3年内,在推动银行机构设立、外汇管理、行政服务同城化及共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扩大信贷及非信贷融资品种与规模、发展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推进区域金融合作等领域还要推出多项改革创新举措。着重拆除区域内金融资源流动和配置障碍,建立统一的资本、货币、外汇、保险和期货市场等金融平台,使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在区域内更有效地配置,形成覆盖各地金融机构间的统一、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形成同城化的要素市场,更好地促进沈阳经济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其中,推进行政服务同城化进程,大力建设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等重要载体,已经列入了今年的工作任务表。

作为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的核心城市,沈阳正在加快建设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总投资约380亿元的东北金融后援基地项目去年已正式在沈阳签约。建设东北区域金融中心看什么?沈阳市沈河区委书记、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党组书记王健认为,不仅看区位、看金融基础,还要看带动能力。旨在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的沈阳更注重发挥“中心作用”,乘势而上,将吸引主要金融机构在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组建区域性或全国性数据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档案管理中心、客服中心、培训中心等,逐步形成一系列金融信息服务产业链和金融服务支持体系。美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沈阳合伙人苏永海说:“市场的自发选择,是世界上任何一个金融之城能够成为区域性核心的首要条件。沈阳市在促进金融同城化方面发挥的引领作用配得起这一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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