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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村镇银行有特色更要重管理
王 璐

截至去年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071家,已遍及全国31个省份,覆盖1083县(市),占县(市)总数的57.6%。

以“支农惠农、服务中小”为特征的村镇银行,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上出了大力。但由于起步晚、扩张快,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定位和业务范围模糊,部分村镇银行的脱农倾向逐渐显现。二是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客户基础相对薄弱,普遍缺乏农户的认可和信任。三是业务系统和网络制约大,村镇银行由于无法直接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只能通过其发起行间接接入,或者根本无法接入,这就成为结算“孤岛”,影响吸储能力。此外,村镇银行无法直接接入征信系统,放贷时只能通过当地人民银行进行核查,这样就降低了村镇银行贷款发放的效率,增加了村镇银行的人员成本。

面对这些问题,村镇银行在保持“接地气”特色的同时要更注重管理。应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拓宽资金来源和网络渠道,完善管理,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和集约化原则,以强化支农支小、发展普惠金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打造成为特色化社区银行。

首先,明确村镇银行市场定位的独特性,防止服务方向出现偏离。应强化有限持牌经营,限定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大力推进“本土化”发展战略,走特色化、差异化的发展道路。

其次,合理把握组建节奏,优先布局中西部及老少边穷地区、农业主产区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还要加大民间资本引进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调整降低发起行持股比例,持续提升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加快构建股东本土化、股权民营化的股权结构。

第三,实施差异化经营,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实际,评估村镇银行区域特点、监管评级情况、风险控制水平、支农状况等情况,实施差异化考核。作为主发起行,应按照法规和章程认真履职,以适当方式为村镇银行提供后续的人力、管理和资金支援,确保村镇银行获得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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