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下旬以来,上市新股发行价对应的市盈率几乎全部低于所属行业平均市盈率,与IPO开闸初期动辄40倍、50倍的高市盈率形成鲜明对比。这又引发了市场新的担忧,低价和极小的中标价格区间是否能真实反映股票价值,同时,会不会隐藏利益输送?
“我武生物的IPO配售过程中,在有效报价区间的不同机构获配比例悬殊,机构平均获配6.64%,但有一只资产管理计划却能够100%中签,相对低的发行价格方便承销商向相关方输送利益。”近期,上海师范大学教授黄建中实名举报我武生物低价配售环节涉嫌寻租腐败。证监会方面对此答复是,已公布对新股发行过程进行抽查,我武生物的主承销商海际大和也在抽查名单之内,目前正在核查中。
去年底,中国证监会修订并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这意味着新股发行在向注册制转变的过程中,部分空间向承销商倾斜,其将拥有新股发行最终定价权,以及在有效报价区间决定各家申报机构获得配股的数量。
在我国股票发行市场,发行价高,承销商能够获得高中介费用,但或引发奥赛康一类的老股转让问题,增大了中小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发行价低,承销商自然愿意将配股权利分给熟悉的大客户,可能引发网下竞标的暗箱操作和寻租问题,没有关系的中小投资机构很难获得配售权。“承销商有自身的利益诉求,并不代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承销商自主空间过大容易导致不公平。”投资机构研究员俞辉说。
“证监会初衷是想将定价的权利交给市场,由承销商和申购新股的投资者在市场博弈中形成合理价格。但是发现目前承销商单方面自主空间大、约束少,有的甚至把原来的‘竞标价’直接变成了‘利益价’、‘人情价’,这样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允。”神农投资研究员王琸玮表示。证监会目前派出了稽查队伍,目的就在于斩断这种背地里的利益输送。据了解,近期这支稽查队伍对之前新股发行涉及的承销商以及主要申报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证监会主席肖钢在近期讲话中提到对各种乱象的处理。肖钢指出,我国已具备了向注册制过渡的基本条件,但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月24日进一步表示,除了规定不得向相关关联人群进行配售外,发行人和承销商还需依法披露配售原则。
业内普遍认为,证监会近期系列加强监管力度的动作对承销商和机构的确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长远来看,应该能有更好方法来斩断利益输送的动力。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对此建议,“希望监管机构以后能够进一步明确利益主体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加大对违规操作的惩罚力度。”
“理想的市场定价应该是市场各个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能够体现相对公平。”财经评论员罗晓芳说。她认为港股市场的一些操作方法值得借鉴,如承销商首先向能够真正代表市场声音的专业人士进行询价,确定初步价格区间后再向申购机构二次询价,有利于增加利益主体,减少利益输送。
西南证券首席分析师许维鸿则认为,充分的博弈有赖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在理想的成熟市场中,新股上市是一个长期适应性过程,可能经历区域性股权交易所、新三板再到二级市场挂牌,那么投资者可以对公司形成清晰的认知,投资选择也会更加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