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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规缘何难阻“炒新”潮
本报记者 周 琳
许 滔绘

今年1月,A股市场迎来43只新股上市。绝大多数新股在上市数日内遭到爆炒,几乎所有深交所上市的新股,在上市当天皆因涨幅超限遭证券交易所临时停牌。

2013年11月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加强对“炒新”行为的约束。随后,深交所发布通知,要求开盘价不能较发行价上涨超过20%,开盘后涨幅较开盘价上涨10%,需要停牌1小时,开盘后涨幅较开盘价上涨20%,将直接停牌至14时57分。

但新规对市场“炒新”热情的抑制效果有限。以1月29日上市的7只新股为例,2只中小板新股和5只创业板新股,在开盘前集合竞价期间,股价就已经较发行价上涨20%,触发深交所规定的“红线”。而在9时30分开始自由竞价后,这批新股在2秒钟之内再度暴涨,超过开盘价10%,触发临时停牌1小时的指标,被实施临时停牌至10时30分。复牌后,较新股开盘价上涨20%,触发临时停牌的又一时间指标,被二次“临停”。由于深交所最后3分钟交易实行集合竞价,这意味着,正常4小时的交易时间内,部分新股实际上只交易了2秒钟。

由于交易时间有限,很多中小投资者根本无法卖出或者不懂怎么合规买卖,绝大多数新股换手率奇低。有数据统计,40余只新股上市当日,有28只换手率不足10%,更有30余只呈现出上市首日开盘涨幅、首日涨跌幅、振幅等指标“齐步走”的奇观。

“应该看到,制定新规的初衷是好的,其指向性明确,即进一步防止市场过分投机。”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说。

但当前我国部分中小投资者风险教育水平仍与发达国家有差距,忽视股票应有的投资价值、盲目跟风、沉溺新股炒作的现象依然存在。此前上证所、深交所曾多次发布报告警示“炒新”风险。深交所报告显示,2009年7月以来,深市共有783只新股上市,到2013年末,有一半股票跌破上市首日收盘价。上证所早在2012年就发布报告称,参与“炒新”的中小散户整体表现为亏损,尤其是在股价被拉升后追高买入的账户中,超过94%亏损。

但是,在体会到管理层强化监管的意愿之后,又该如何看待持续10余天的“炒新”一幕?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认为,1月12日证监会出台《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后,新股发行价骤降,过半新股发行市盈率低于30倍,令市场更为热衷于投资这些低市盈率的新股。

从短期看,新规只有首日“效力”,反而给部分投资者爆炒次新股“开了后门”。1月28日,次新股概念板块上涨超过4%,领涨两市,11只次新股涨停。从长期看,新股供求不均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高定价冲动、人情报价等问题依然存在,很难让新股上市既不“破发”,又要有适当涨幅,即股价完全符合投资价值。一位基金经理坦言,完全“消灭”炒新似乎很有难度,从根本上消除市场投机之风,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

“由此看来,在新规的‘熔断机制’发挥作用时,能够基本上把涨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实属不易。但有时‘保姆管的过多,也会出现变数’。”首都经贸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主任徐洪才认为,由于中小投资者对新规理解不透,导致操作失误,错失了投资机遇和时间,这也是后续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专家表示,长期以来投资A股回报率太低,中小投资者不愿长期投资而热衷短期炒作。因此,必须从制度上保证投资者的回报率,才能逐步培育健康的投资理念和文化,杜绝投机行为。

要从根本上抑制新股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额,还须继续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取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平衡统筹好改革力度和市场可承受程度,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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