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煜报道:日前,福建省政府下发了《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提出力争到2017年全省空气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
《细则》为很多重点污染整治区域的治理列出了时间表。闽清县建筑陶瓷业及浦城县、福鼎市、霞浦县合成革集控区“煤改气”工程2014年基本完成;尤溪县、大田县合成革集控区“煤改气”2015年全面完成;4000吨/日规模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