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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立财务公司退出机制

近日,北京银监局对辖内新设财务公司市场准入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发现当前财务公司发展迅速,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缺乏对第三方鉴证机构的资质认定,导致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内容及质量差异大。为此,北京银监局建议建立财务公司退出机制,优化行业生态环境。

据了解,2012年以来,北京银监局共完成14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筹建及开业的初审工作。截至2013年12月末,正在或计划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仍有24家,涉及建筑、能源、有色金属、通信、食品加工等10多个行业。

研究表明,目前在资源配置、准入机制及手段方面存在困难,且信息的不对称增加了前期可行性论证与筛选工作的难度。同时,由于缺乏对优质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鉴证机构的资质认定,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内容及质量差异大,申请材料的全面、客观及准确性值得商榷。在第三方鉴证机构问题频发的市场环境下,准入审核质量控制难度加大。

北京银监局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财、银、企”三方连接愈发紧密。如果财务公司初建时把关不严,造成定位偏离、内控和风控基础薄弱,容易使得集团及成员单位资金暴露在更大的经营风险中,并且成为实体风险向银行业传导的新渠道。

为此,该局建议,将监管评级与退出机制相挂钩,对于监管评级连续低于一定标准的财务公司启动退出程序,将风险监管关口前移,完善财务公司的风险处置机制。同时,将筹建、开业材料的客观性、准确性及真实性与退出机制相挂钩。 (秦 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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