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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检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记者许跃芝

本报北京1月24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为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建设纪律作风过硬队伍。

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包括: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到私人会所、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吃喝玩乐等奢靡、不健康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等。

通知强调,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坚持铁面执纪、违纪必究,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把禁令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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