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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是指通过保险手段和形式,分散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对财产和人员造成的巨大损失和严重伤亡的风险。

我国是世界上受灾害影响最大的国家之一,除火山爆发外,几乎面临所有的自然巨灾风险。目前我国巨灾风险形势不容乐观,经济社会发展受巨灾影响点多面广,人员伤亡重,财产损失大,巨灾风险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当前我国的巨灾风险管理主要采用的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地方政府紧密配合、国家财政救济和社会捐助为主的模式,并没有建立专门的巨灾保险体系。我国一直在尝试相应的巨灾保险制度。2006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今年1月2日,深圳作为首批试点地区,率先建立起巨灾保险制度。深圳市的巨灾保险制度是由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巨灾基金和个人巨灾保险3部分组成。

(本报记者 江 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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