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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信贷增速三年居全国前列
姚进

本报讯 记者姚进从新疆银监局获悉:新疆银行业通过特殊授信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开辟快捷通道等措施,积极支持自治区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新疆银行业自身改革发展也取得明显成效,呈现出与地方经济和谐共进的良好局面。

数据显示,新疆银行业信贷增速已连续3年居全国前列,高于同期全疆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2个百分点以上,信贷规模迈入全国万亿元“贷款省(区、市)”行列,全疆人均贷款额从1.79万元上升到3.8万元。

据了解,新疆银行业每年涉及富民安居、乌市田字路网建设等民生,衣、食、住、行、健康、教育等行业贷款占到全部贷款总额的80%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末,新疆银行业累计发放“两居”工程贷款64.62亿元,支持农牧民25.1万户。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疆银行业机构已设立各级小微企业专营机构113家,小微企业金融产品达95种,小微企业贷款3年翻了一番多;涉农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持续提升,支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3年来,光大银行、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相继落户乌鲁木齐,昌吉市榆树沟镇民心农村资金互助社等1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先后开业,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阿克苏分行挂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相继在喀什和昌吉设立分支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设立二级分行,开创国家开发银行在地州设二级分行之先河。目前,新疆有各类银行业机构网点3594家,三年增加机构网点287个(新增一级分行3家、中小法人机构15家),多种并存、分工协作、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银行业组织体系逐步健全,新疆万人机构覆盖度由3年前的1.52个上升到1.61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与此同时,新疆银行业风险管控取得新成效。3年来,新疆银监局将法人监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协调推动乌市商行、库尔勒、哈密城商行解决历史遗留包袱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成效显著。辖内银行机构3年累计清收平台贷款296亿元,37家融资平台实现收回清零。89家监管类融资平台中已有53家实现了现金流全覆盖。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房地产贷款、票据业务、理财产品等重点领域风险总体可控,新疆银行业不良贷款率由2010年末的2.19%下降到2013年末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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