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薪酬水平的同时,维护员工其他合法权益也应是重中之重。
“我愿意放弃星期天、节假日(春节假日除外),坚持下午不定时下班(根据公司需要加班1—2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不是开玩笑,这是广西遂宁一家公司近日要求员工签订的承诺书,而且真的有员工已经“自愿”签署。不是这些员工都是活雷锋,特别爱奉献,而是在“不接受就离职”的条件下,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也有部分员工因无法接受以上条款而离职,但该公司总经理显然很有底气,“愿意留下来的员工就签,不愿意签的就走人,也不勉强谁。”言外之意是“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就滚”。
年假权作摆设,下班接着加班……这些年来,不得已成为“中国式好员工”的例子并不新鲜。和上述公司负责人一样,不少企业认为这只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方式,愿意怎么规定是企业自己的事情。而有此“底气”的老板,大多还没尝过“缺人”的滋味。上述被曝光的公司有“创造”此等承诺书的勇气,无非也是看准了当下还算充裕的劳动力市场。
然而,劳动力的买方市场并非一成不变。此前就曾出现过东南沿海企业用工短缺的现象,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的《2014中国社会蓝皮书》也表示,未来10年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转型,劳动力成本上升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不会改变。事实上,对市场敏感的深圳等珠三角核心城市最近已经公布了2014年的户籍新政,这被认为是争抢人才的利器,几个城市都潜藏着通吃高中低端各路人才的雄心。在这一背景下,如何留住人才才是众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主题。
其实,人在职场,白天没完成的工作,一定程度的加班加点在所难免。如何让员工能真正甘愿做额外工作,从而达到有效“加班”的最终目的,却是考验老板智慧和情商的事情。
马云此前曾总结,员工离职原因只有两点,一是钱没给到位,二是心委屈了。对渴望发展的公司而言,在保障薪酬水平的同时,如何维护员工其他的合法权益也应是重中之重。别等员工们“滚”了,再招呼他们回来,到时恐怕也只会得到一句“对不起,滚远了”当作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