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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沙特出台展览新规定
王俊鹏

本报利雅得电 记者王俊鹏报道:沙特展览和会议局日前发布国际机构、外国政府及组织在沙境内举办展览、展会的最新规定。规定要求,每个国家每年在沙特境内举办的综合展览仅限一次,且必须在麦加、麦地那以外的城市举办。

新规要求,组展公司必须在沙特注册并且具备相应资质,同时需得到展会局批准。外国展会的单个参展商不得展示超过5种以上的产品;各参展商只能在展会会期最后2天,将展品出售给沙特当地公司或机构,或在展会结束后出口至沙特境外。所有参展的进口食品均须经过沙特商工部的检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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