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雷汉发从日前召开的河北省人大会议上获悉:2013年该省不断加大对环保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力度,同时加大了对政府工作人员环保监管不力的问责力度。
据统计,在环保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方面,去年河北省公安机关出动警力4800余人次,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环保部门联合执法1300余次,查处污染企业1844家,其中取缔679家、关停359家;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行政问责处理201人。
河北省委、省政府对环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全省四大攻坚战之一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个专项整改行动之一。
前不久,河北制定了大气污染治理50条整治措施,并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省将削减钢铁产能6000万吨、水泥6100万吨、燃煤4000万吨、玻璃3000万重量箱,淘汰105万辆“黄标车”等,力求不折不扣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力争提前甩掉污染帽子。
为确保治污工作落到实处,河北省政府与各市市长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督促各市拿出科学可行方法,确保完成任务。另外,还确立对污染“零容忍”原则,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环保监管不力的地方干部全面问责。
截至目前,河北各设区市环境安全保卫队伍已全部组建到位,县级公安机关已组建环境安全保卫队伍166支。
截至2013年底,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共直查和派人督办环保案件40起,结案39起,行政问责处理201人,其中,纪律处分154人,其他方式问责47人;问责处理县处级干部2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76人。